2008年8月28日,星期四(GSM+8 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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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湖法院开审“众诚”两案
本报记者 余春红 通讯员 西法

  昨天上午,杭州西湖区法院开庭审理广受关注的浙江众诚汽车贸易有限公司系列案中的两案。但作为被告的众诚公司缺席。
  朱女士是该系列案的原告之一。她在庭审中说,今年6月3日,自己看上了众诚公司代理的韩国起亚佳乐1998CC型号的一辆小车,当天付清了车款,还办理了车辆保险以及新车出库手续。第二天,她到众诚公司开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和关单。当时销售人员告诉她,由于是进口车,整批车辆的海关进口证明及商品检验单还没到,暂时无法提供车辆进口证明等相关凭证。
  一个星期后,朱女士再次为关单之事跑到众诚公司,不过依然没有结果。朱女士为此起诉,要求众诚公司提供车辆海关进口证明等相关凭证。
  昨天另一起案件的原告是温州冠隆汽车服务有限公司。该公司要求众诚退还35万元的市场保证金。
  冠隆汽车的代理律师称,2007年4月1日,冠隆汽车和众诚公司在杭州签订了《代理协议书》,指定冠隆为韩国起亚汽车在瑞安市的授权销售点。冠隆为此陆续交给众诚35万元的保证金。合同期限为2007年12月31日止。现在合同期限已过,冠隆要求众诚公司尽快返还35万元的市场保证金。
  法庭没有对上述两案当庭判决。据了解,截至昨天,将众诚公司告到西湖法院的案件已有23件,涉案标的达8500余万元。